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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师学人讲坛回顾2024年第75讲|王彦辉:“田合籍”与“占田籍”——西汉中期土地制度的演变

作者:李欣雨 唐语霏

发布时间:2024-12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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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9日上午,东北师范大学tyc8722太阳集团城王彦辉教授受邀在tyc8722太阳集团城三楼报告厅做题为《“田合籍”与“占田籍”——西汉中期土地制度的演变》的讲座,本场讲座由tyc8722太阳集团城李振宏教授主持。

王彦辉在探讨问题的起源时,提到了《悬泉汉简》中的两枚木牍。这些木牍详细记录了户主及其家庭成员的姓名、年龄、所占田地面积以及自占情况和参与劳作的人数鉴于木牍中出现了“某某自占”的表述,所以姑且名之曰“占田籍”(或“占田簿”)。随后,针对“占田籍”不可能凭空产生这一事实他对张家山汉简中的“田命籍”进行了深入的审视指出,学界针对张家山汉简中《二年律令·户律》提到的海籍种类进行了不懈的探讨,围绕其中的“田命籍”提出了种种假说,主要包括“田名籍”说、“田合籍”说和“田命令籍”说王彦辉认为,张家山汉简《户律》“田命籍”,应遵从据图版改释的“田合籍”说。接下来,他进一步分析了在“田比地籍”之外另行编造“田合籍”的三个因素,得出秦及汉民户占有的田地往往位于不同地段的结论因此需要“汇总统计”来记录民户所占田亩的面积。最后,他根据悬泉汉简两枚木牍在占有田亩之后“某某自占”的注记,推测西汉武宣时期曾颁布过“占田令”。这一重要法令不仅体现了国家在土地关系变动中的主导作用,也标志着国家层面上正式承认了社会个体对土地占有的合法性,从而将汉初的国家授田制转变为“占田制”。随着乡级权力向县廷的提升,汉初以户为单位编订的各种簿籍相应化繁就简,“田合籍”的记录内容和书写方式亦应有所改变,可能与悬泉汉简中两枚木牍的样式相似,其簿籍性质可称之为“占田籍”。

讲座结束后,王彦辉耐心解答了在场师生的问题。在本场讲座中,他以宏大的学术视野,对悬泉汉简两枚木牍记录进行了细腻地考证,并由此延伸出对西汉中期土地制度的深刻理解,在场师生受益匪浅。